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2、户籍、民族不限,性别:男性优先,年龄18至30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伽师县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伽师县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伽师县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政审

伽师县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422-2017年510日。

内地相关省市区县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422-2017年5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政审工作同时进行。

(三)面试

现场报名后组织统一面试,面试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四)笔试、体检

资格审查、政审、面试通过后进行笔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1、警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2、1)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859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973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136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723元。

3、2)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86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40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59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427元。

4、3)中专(高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11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09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42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369元。

5、其它待遇:按伽师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伽师县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宿舍楼;(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伽师县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如需报名请就近联系如下工作组指定工作人员,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四川组:梅川江(新疆伽师县人社局干部)

联系电话:15352589525

邹莉(新疆伽师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干部

联系电话:13909989081

 

 

附件伽师县开招聘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工作人员政审表